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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呵,人们! (第1/2页)
在从零的世界里,什么颜色什么样式的发型都是存在的,但菲鲁特还是第一次见到头发不是一两种颜色,而是七种颜色组成的发型。 感觉有点怪,但也有点酷。 菲鲁特这样想着,便抬手摸了摸自己黄色的头发。 啊嘞!怎么走得这么快? 在菲鲁特因为多来戈头发颜色而发愣的时候,多来戈和爱蜜莉雅已经抬脚迈步走远了。 于是,菲鲁特连忙从原地离开,跳上房顶,在房顶慢慢地追踪着两人。 要想偷到一个人的东西,菲鲁特的做法是先了解下这个人的习惯。 根据习惯和行为,她才能制定比较合适的偷盗方案。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菲鲁特都是直接贴上去,利用高超的技艺偷完东西立刻就跑。 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法,无以伦比的速度,菲鲁特得手的几率非常高,被抓住的几率却非常低。 这就是菲鲁特能在贫民窟盗贼圈子中名声鹊起的原因。 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少女的努力。 没有扎实的基础,即便拥有良好的天赋,也很难成为一个优秀的盗贼。 咳咳,偏题了。 菲鲁特之会成为盗贼,也是生活所迫。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值得提倡的。 而且,盗贼这个职业也是被其他职业所唾弃的。 有手有脚,却要去偷窃别人的财物,不管别人的财物是如何得来的,这个做法就是不对的。 然而三观已经歪掉的菲鲁特,可不这么觉得,她只觉得盗贼这一行是自己走出当前困境的唯一办法,也是让自己和罗姆爷过上好日子的真正途径。 菲鲁特是孤儿,她从小被罗姆爷养大,自然将罗姆爷当成自己唯一的亲人。 此时,王都街道的人已经不少了,多来戈和爱蜜莉雅两人慢慢悠悠地在街道上乱逛。 原本爱蜜莉雅出来是想要带个兜帽,将自己的面容遮住,但却被多来戈严词拒绝了。 多来戈自然明白爱蜜莉雅想要带兜帽的原因。 但多来戈觉得,爱蜜莉雅才不应该遮脸面容呢! 错的不是爱蜜莉雅,而是其他的人。 如果爱蜜莉雅戴上兜帽,那不就说明是她自己错了吗? 而且无论做任何事,都需要一颗坚强坚韧的内心,而爱蜜莉雅可是要参加王选的人。 自古以来,无论哪个世界,所有关于政治的事情,都是比较让人心寒,让人感觉肮脏的。 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保持本心,一定会让自己沦陷进去,最后要么堕落,要么出局。 所以多来戈觉得给爱蜜莉雅打造一颗强大的心脏,就得从现在开始。从直面其他所有人的眼光开始。 当然,多来戈不仅仅是这个意思,他还想有那种,带自己漂亮女友出去,让别人都投来艳羡眼光的意思。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如果将美貌遮起来,那要这美貌何用? 你们其他人就只能嫉妒我的盛世美颜吧! 多来戈撩了撩自己颇为飘逸的彩色头发。 若是放到前世的地球,彩色头发看上去就是杀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