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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她 (第2/2页)
位转学生,于春薇因为学籍问题被迫从临安转回乡下读书。 或许是因为城里来得姑娘不一样,或许她真的漂亮,从她来到这个小小的班级后,她就是最受欢迎的人,哪怕是老师也对她青睐有加,而男生们就更不用说了。 小学三年级的年纪是不懂什么是爱的,但一个班16个男生就是会不禁被于春薇甜甜的笑容吸引,那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总是那么的可爱,每个男生都想要接近她,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转眼来到了中考之际,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朦胧的懂了什么叫爱,从她转学来此一直到初中快毕业,自己整个记忆里只有她,自己这个年龄段的所有关于恋爱的幻想都寄托在这个女孩身上。 但,不要在这个年纪爱上一个人,因为那个人会是你最爱,却永远得不到的,他也是后来才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前世,他暗恋了于春薇很久,给她写得情书可以装一书包,但从心的他一封都没有送出去,写完一封丢在书包里,迟疑个把礼拜就丧着气找个没人的地方烧了。 一天,兴奋的笑意爬上卜凡的嘴角,因为自己学会了一首她很喜欢的歌,快毕业了,再也不想把这股爱恋埋在心底,决定要说出来! 走在校园宁静的林中小径上,他兴奋的心情反而更高涨了。 这个时候远处迎面走来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想到自己和于春薇在一起手牵着手的画面,脸上的弧度又大了很多。 但是,当他看清楚对面的人时,再也无法笑出来,因为其中一个是她,而另一个是王昆。 顿时,卜凡全身僵硬,兴奋的笑意转为苦涩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他告诉自己一定要保持微笑,一是因为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一个是自己的兄弟,要微笑祝福! 二是在失败的时候能够笑着走向自己不愿意接受的结果,才有可能重新站起来接受下一次的胜利! 但是,真的好难。 卜凡心里的苦涩产生了一股无力感。 他常常想,不敢在人前唱歌好像就是从看到那一幕以后开始的……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个兄弟跟自己一样喜欢着同一个女孩,而且对方带给自己的压力是巨大的,令他无法呼吸的! 那时候的王昆蛮受女孩纸欢迎的,因为父母都在临安打工,每年的暑假都会去玩一段时间,眼界要比土生土长的乡下孩子要宽,先不论比他们懂的多,就是与于春薇的话题也会比其他人多不少。 相比于卜凡来说他算是早熟,个子先长,脸皮也跟着长,平常就敢大着胆子接近她。 而卜凡虽然跟王昆一样也经常去临安,但性格太过内敛,没那么抢眼,在她的面前也总是规规矩矩。 说出来不怕丢人,王昆在和卜凡的关系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而且不管是唱歌还是打篮球,前者都技高一筹。 两人站在一块,卜凡总是被遮住的那一个,那时的王昆让他自惭形秽。 当时脑袋已经呈现空白状态的卜凡不知道低着头的于春薇有没有看到自己,更没有注意她和王昆在说什么。 有些时候与你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人,还有爱情。 后来卜凡与于春薇的交集就是初中毕业时,收到了她送的玩偶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