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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九江血(三) (第1/2页)
巴泰躺在了地上,他的瞳孔微微收缩,身上穿单薄的棉甲并不足以抵挡刺刀的突进,反而在又湿又冷的情况下,让他的行动感觉倍感艰涩,胸口处被捅了足足三刀,其中一刀正位于心脏部位,基本上是没得活了。 一个复汉军士兵踩在了他的胸口上,将刺刀直接插入他的喉咙,随着便是一剿,这位满洲巴图鲁就这么死在了一处不知名的山岭上。 杀死他的复汉军士兵,穿着一身大红色军衣,从士兵的肩上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什么知名的将军,仅仅只是一个放下锄头没多久的农夫,经过了几个月的训练,便拥有了杀死清军巴图鲁的实力,当然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在两个同伴的帮助下。 一次要多杀清军!士兵在心里想着,他还有一个老母亲躺在床上,也有一个不那么漂亮还是很和善的老婆,两个儿子还在家里等着他呢。只要每杀一名清军,他就能多受赏五亩地,这样家里人的日子也就好过多了。 复汉军士兵将刺刀拔出来,在尸体上抹了抹,把血迹擦拭掉,刺刀便又恢复了锐利,他望着远方的清军,厚重的靴子踩在尸体上,无情地踏了过去,迈向了下一个目标。 整个战场上的局势都在发生着快速的变化,从目前的环境来看,复汉军第一师第三团的士兵,在肉搏能力上远远超越了清军,哪怕是在这种大雨泥泞的环境里,复汉军士兵由于长期接受训练,再加上士气更加强盛的原因,一直将清军压着打。 特别是在肉搏时,复汉军的枪刺技术在雏鹰营时期就经过了改进,特别是在宁渝的指点下,融入了许多后世的军内肉搏技术,动作简练干脆,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而且攻击方式也很简单,只有简单的刺、挑、砸,因此打起来也是占了许多便宜。 除此之外,复汉军的装备也很占便宜,在当初成军之时,宁渝心里明白对于一个士卒而言,一双好鞋的意义十分重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起武器也不遑多让。毕竟宁渝想要的是一支能打硬仗也能走原路的军队,便特意给全军上下配备了猪皮军靴。 在之前雏鹰营时期,宁渝便有意将猪皮都保存了下来,然后请来了一些工匠好手,制成了猪皮军靴,这种军靴用料十分扎实,因此成本也相当高。可是在今天的雨战中,却占据了非常大的优势。 复汉军士兵穿这种军靴,抓地十分结实,哪怕是在这种烂泥地里也能站稳住脚跟,可是对于清军而言,却显得十分难受,他们很多人都是穿着草鞋,甚至还有许多人都是直接光着赤脚,在这种情况下十分容易滑倒,可只要一滑倒,基本上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持着腰刀和长矛的清军,在这种狭窄的空间里,几乎难以对复汉军造成过大的伤亡。双方撞在了一起,努力将对方给挤下去。尽管清军人多,却反而被人越压越狠,几乎离崩溃也都不远了。 李石虎手中的苗刀早已经劈卷了刃,见到一个清兵过来时,几乎是硬生生把苗刀给刺进了对方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