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正派秦书剑_第一百四十七章 元宗玩家的局势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元宗玩家的局势 (第2/2页)

   不说时间需要多久。

    单说路途中的危险,就足以隔绝所有玩家的希望。

    不过。

    以凉山真域以中心,周围的一些凡域还是有玩家陆陆续续过来,但数量也不如一开始那么多,因为这不是唯一的宗门。

    再加上三十两银子的要求。

    这对于一些玩家来说非常简单,但绝对一些玩家来说,却是比做任务还难。

    “来五个入武六重以上的玩家,等阶越高越好!”

    “妈的,凌川凡域的崽子跟我们抢东西,有没有弟兄过来,要求最低入武五重,这次发现的东西至少能换五十个贡献值。”

    “九叶凡域有玩家围杀,现在正在交战,一点贡献值一位,有没有过去帮忙的。”

    村寨里,各种各样的叫喊声都有。

    现在一个凉山真域,已经满足不了这些玩家了。

    只有向外探索,犹如蝗虫过境一般。

    但对于其他地域的玩家来说:你进入我地盘抢东西,明摆着就是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对于这种情况。

    以玩家火爆的脾气向来都只有一个结果。

    那就是。

    干!

    而对于元宗的玩家来说:我背后靠着一个宗门,还有大量的强者,你要干我还能怕你?

    所以。

    战斗有时候就是这样发生。

    不管是在哪一个游戏,玩家之间杀人抢东西爆装备,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没有哪个玩家对此感觉到突兀。

    “探索无尽山脉,里面天材地宝各种宝物全都有,现在要求三个最低入武七重的人一起探索,最好修炼有攻击较强的武学。”刘大中也是坐着自己的小板凳,然后高声呼喊。

    经历众多磨难。

    他也是顺利成为了内门弟子。

    元典完整的入武篇传授,直接让晋入内门的玩家,省却了很多寻找高层次功法的麻烦。

    一个月来的打怪升级。

    刘大中如今很自信。

    在所有元宗玩家里面,他也是属于上层水准的。

    闻言。

    其他路过的玩家,都是停驻脚步,将目光移了过去。

    “哟,刘大吹又要去攻略无尽山脉了,之前不是说要打神华凡域吗?”

    “不来就走一边去。”刘大中脸色顿时一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走了走了,谁跟刘大吹铁定等着被坑。”

    有玩家嗤然笑了一句,随后就离开了这里。

    其他玩家也都是差不多,仅仅是驻足看了一下,就各自走了。

    刘大吹的外号不是盖的。

    本事不大,吹牛倒是一绝。

    反正跟他做任务的玩家,基本没有几个捞到好处,偏偏这货还喜欢吹牛逼忽悠人。

    渐渐的。

    刘大中也就有了刘大吹的外号。

    良久过去。

    刘大中不得不承认一点。

    他在元宗的名声,好像真有那么一点臭。

    在半个多小时一个收获没有的情况下,只好拿起小板凳垂头丧气的走开了。

    “没拉到人?”

    “额,本来要有的……”刘大中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编下去。

    “算了算了,不用说了。”

    苗雨清玉手捂额,只看对方的样子就知道是什么结果。

    最后无奈的摆了摆手,说道:“还是我来吧!”

    说完。

    苗雨清就直接走了过去。

    半个小时后。

    刘大中看着面前的五个玩家,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咳咳。”

    定了定神后,他清了下嗓子,说道:“这次我们的目标是无尽山脉,听闻这条山脉贯穿众多真域府地,再加上里面各种妖兽众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危险的地方。

    如今正好有一截山脉,是处于神华真域那一边,那里有桎梏压制,妖兽实力不会超过入武十重。

    我们这次的目标是收集山脉里面的天材地宝,至于打怪升级的话是次要。”

    “你就说吧,什么时候出发?”一名玩家翻了个白眼,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对方说的。

    现在元宗里面有几个人不知道。

    甚至他们连刘大中为什么只找攻击突兀的玩家的原因,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无非就是担心速度型的玩家太快。

    关键时候会拿着东西逃跑。

    这种情况。

    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这个游戏里虽然可以组队,但是没有强制要求分配模式这些,东西谁拿到手里然后强行退出队伍就跑,也是不能阻止的事情。

    所以。

    这里游戏的组队,完全是看队友的人品。

    “你刘大中什么人我们清楚,不过大家同为内门,探索一下无尽山脉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到手的东西怎么分配?”

    “发现东西的人拿四成,从旁协助的人各自平分。”

    闻言。

    其他几个玩家对视了一眼,对于这个分配都没有什么异议。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