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身患绝症尽情疯狂吧李千帆林沫沫顾诗曼_第31章 沫沫这妖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1章 沫沫这妖孽 (第1/2页)

    林沫沫正趴在自己怀里睡着。

    浴袍的质地柔软光滑,贴合着她的身体曲线。

    此时,浴袍的一侧滑落,露出圆润的肩头以及隐约可见的胸口。

    “这妖孽真是要‘人命’啊。”

    如此场景,李千帆又不是柳下惠,这林沫沫又是他的菜,他的身体自然有所反应。

    “我去!还好沫沫现在没醒。要是现在醒来,自己情何以堪啊。”

    他悄悄起床,然后又小心翼翼把浴袍往上拉了拉,盖住林沫沫的香肩。

    见没惊醒林沫沫,李千帆也是长松了口气。

    他随后去了卫生间。

    在李千帆离开后,一直闭着眼的林沫沫突然睁开了眼。

    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当李千帆从卫生间出来后,林沫沫又闭上了眼睛。

    李千帆想叫醒林沫沫。

    已经晚上了。

    他答应了南宫雅,今晚要和她一起吃饭。

    但他又不能悄悄地走。

    把林沫沫一个人留在这里,他也不太放心。

    这时,林沫沫的手机响了。

    她这才重新睁开眼。

    看了一眼来电提示。

    也没回避李千帆,就按下了接听键。

    “喂,姐。”林沫沫道。

    看来是林婉碗打来的。

    “你在哪呢?”林婉碗道。

    “你有事吗?”林沫沫淡淡道。

    “你是不是和李千帆在一起?”林婉碗又道。

    “这和你有关系吗?你们都已经离婚了。”

    “还没正式离婚呢!而且...”林婉碗顿了顿,又道:“我,不想离了。”

    “是惦记着姐夫的那百万奖金吗?”

    “跟你没关系。”

    “还真有关系。”林沫沫顿了顿,又道:“姐夫说了,他死后,他的遗产都归我。”

    李千帆:...

    虽然他确实有这个打算。

    毕竟有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他无儿无女,又对沫沫心怀愧疚,所以的确打算把所有的遗产都给林沫沫。

    但他并没有跟林沫沫说。

    他怕林沫沫不接受。

    所以,打算死后让公证机关来公开遗嘱。

    这时,听林沫沫这么说,林婉碗瞬间暴怒了。

    “我和李千帆还没离婚,那钱有我一半!”

    “姐,你搞错了。奖金并不是固定收入,也没说什么时候发。姐夫说了,等他死了,让他老板直接转给我。”林沫沫道。

    “林沫沫!”

    林婉碗气急败坏的挂断了电话。

    林沫沫这才看着李千帆道:“姐夫,我只是想气气我姐,并没有打你遗产的主意。”

    “不。”李千帆顿了顿,笑笑道:“本来就准备给你。”

    林沫沫愣了愣:“为什么?你不应该留给你前妻吗?哦,就你的第一任妻子,叶心夏。”

    “我连她的人都找不到,怎么给她。而且,我欠你的。这五年来,你一直在帮我,但我却未曾为你做过什么。我的这点家产,就当是我对你的补偿吧。我其实已经立了遗嘱,也去公证处公证过了。等我死后,你去公证处取我的遗嘱,就能继承我的遗产了。”李千帆微笑道。

    林沫沫沉默着。

    “所以,你已经安排好后事了吗?”少许后,林沫沫才道。

    “不提前安排不行啊。医生说了,别看我现在身体硬朗,说不定哪天说不行就不行了。所以,身后之事还是要早做安排。不过,我也只是立了遗嘱。至于丧葬安排,还没想好。”

    李千帆顿了顿,又道:“关于安葬的事,我心里有一个想法。我不想被埋在地下。等我死后,火化了,就把我的骨灰撒到海里吧。地球所有的生命都是源自大海,死后也应回归大海。是不是还挺浪漫的?”

    林沫沫低着头,没有说话。

    良久后,她才重新抬起头,眼眶似乎有些红。

    “我知道了。我会尊重你的遗愿。”林沫沫淡淡道。

    “你办事,我放心。”

    李千帆顿了顿,看了一眼时间,又道:“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有约吗?”

    “呃,算是吧。”

    “那你去吧。”林沫沫平静道。

    李千帆没再说什么,随后就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李千帆来到了云城的云梦湖湖畔。

    云城的名字来源于其城市中央的云梦湖。

    云城就是围绕云梦湖逐渐发展起来的城市。

    而云烟餐厅就在云梦湖的湖心岛上。

    南宫雅上午约了自己一起吃饭,但直到刚才,她才通知自己去云梦湖边。

    这云梦湖周边,只有一家餐厅,就是湖心岛上的云烟餐厅。

    上次,李千帆陪顾诗曼来过一次这里。

    不过那次云烟之行并不顺利。

    自己和郭浩打了一架,然后被云烟餐厅一名姓苏的经理双双赶了出去。

    并被云烟餐厅拉入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