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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一节 重生 (第4/4页)
在了家里,所以就让他穿越过来了。 由于小镇里有镇长,也就是“荒野守护者”的存在,尸群不敢轻易靠近。只要能逃回镇里,基本就算安全了。当然,如果引来比镇长还强大的,整个地方都会毁于一旦。 他现在所处的边缘小镇,镇长是个“男爵级”的荒野守护者,只要不碰上金色活死人带领的尸群,或是中体型以上的深渊恶魔,还是能挡一挡的。 由于原身的装备全丢了,所以他现在如果不想回去做快递员的话,就要想办法弄些装备,然后出去猎杀尸犬,再用尸犬的尸体换取钱财,逐步发展。 变异生物的尸体是提炼强化药剂的主要材料。说白了,各地领主赚的就是“变异尸体”提炼“强化药剂”的加工费。只是这加工费,实在不菲。 不过话又说回来,哪怕他现在想回龙石镇,老老实实地做个快递员,在没有装备的情况下,也只会死于各种各样的状况,比如被流浪的尸犬围攻,或是遭遇流民的袭击。 总资产:8金8银6厘。 好吧,那个六厘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这点钱可以干什么? 陈兴仔细回忆了一下,应该还是够买一把二手的手枪,还有三匣子弹的。至于防护服什么的,可以暂时不要。以他十五年的阅历和经验来说,这里不过是新手村而已。 于是,他换了身防水布做的佣兵军服,就直接出了门。 离开破破烂烂的掩体,走过一片窝棚区,绕开数个围着燃烧的废油桶取暖的拾荒者群体,他来到了小镇的大街上。 这个小镇有和很好听的名字,叫作“兰花镇”。但这里和美丽高洁的兰花没有一个铜板的关系,到处充斥着肮脏与混乱,酒精、毒品、流莺、暴徒、犯罪者、拾荒者,无处不在。起这个名字,估计只是镇长大人的趣味罢了。每个人类聚集地,都可以视为当地守护者的领土,他们可以任意命名,比如什么“美人镇”、“烤鸭镇”,比比皆是。 大街上,商铺半开半闭,零零落落,一派清冷的景象。这是个边缘地带的小镇,公民不多,流民倒是不少。 不一会儿,陈兴拐入一间招牌上画着两把枪的店子。 “嗨,小帅哥,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想要点儿什么呢?”一名十七八岁、身材高挑、相貌甜美的少女款步走来,摇晃着白生生的手臂,向他打招呼。 虽然少女的年纪不大,可眉眼间却透着成熟的妩媚。清纯与妖娆,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那声音,如出谷黄莺,听得人浑身舒坦,而那一抹白如初雪的惊鸿,更是勾魂夺魄,引人犯罪。 至少,有36D吧…… 不过,陈兴却目不斜视,不为美色所动。因为他后来才知道,这个貌似清纯可人的少女,是如何的危险,有着怎样一颗疯狂而嗜血的心脏。并且,在他走出这小镇,逛过其它武器店后,才知道他的原身被坑得如何的凄惨。 五个铜板的手枪弹,被她卖到了一点五个银币,号称全新的手枪,却在第一次射击哑火。扔出去的手雷,隔了几分钟才爆炸,简直就是没法定时的定时/炸弹。可以说原身的死亡,很大一部分都应该归咎于这位蛇蝎少女。 并且很多年后,他才得知这位名为“阿丽雅”的少女,拥有着半恶魔的血统,并且是最为强大的“炎魔血统”,后期的实力更是达到了国王级,是整个兰花镇,乃至整个“龙涎河”流域最强大的存在。 简单来说,就是个伪装成新手的boss,跑到新手村来混吃混喝,以诈骗新人为乐。 不过现在的她,应该还没那么强大,顶多是个准男爵级。 按理说,他不该来这里买东西,应该去后面的小巷子里找摊贩买。那里虽然黑,却远没有这里黑。如果说那边是“黑店”,这边就可以用“黑洞”来形容。 但问题是,他的钱不太够。必须从这只人形暴龙的牙缝里,抠出点肉丝来。 上一世,在最初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前身被坑了。他是在窝棚里熬到了快没钱吃饭,才等到了一个稍微靠谱的商队,然后跟着他们前往龙石镇,重操旧业,做了两年的快递员,积攒了一点儿小钱,这才重新起航。 这一世,再怎么样,也应该讨回点儿公道,为了自己,也为了前身。 这样想着,他不动声色地,用手表扫了下少女……